为做好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选聘证件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证件审核的时间及方式
证件审核时间8月5日9:00-17:30,市民政局负责现场审核。
请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本人或委托亲友,以送达的方式将资料报送到衡水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送资料的有关要求
(一)考生根据所报送的资料,将证件资料的原件按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两份分别按次序整齐规整排列并装订,上述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三个包装相同、质地结实的资料袋内,三个资料袋袋皮正、反面的醒目之处标识清楚以下内容:1、资料袋内资料清单,并注明原件或复印件;2、个人报考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专业要求、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本人电话、其他亲友联系人及备用电话。
(二)关于证件原件的退还:证件审核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考生领取证件资料的原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回执单领取退还的资料,如果考生委托亲友代领的须持回执单原件、考生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取回执单:证书资料交工作人员后,个人向工作人员领取证件资料回执单。
(四)报送内容:
考生本人填写《衡水市事业单位选聘证件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由本人手工填写,电脑打印或其他人代写的无效。
考生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证件资料,所有证件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彩色照片4张(每个复印件袋内分别装入1张,《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各贴1张)。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在资格审核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一)无故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的,即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出现未能通过证件审核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报送的证件资料要求同上。
(四)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请入闱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666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