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自聘(非编)幼儿园教师若干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不宜从事幼儿教育的慢性疾病。
二、岗位性质
岗位性质为幼儿园自聘(非编)教师,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三、具体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 |
年龄 |
学历 等资历 |
岗位数 |
幼 儿 园 教 师 |
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1、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
4人 |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五、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8月2日
考核地点:温州市第十九幼儿园(鹿锦园区)
六、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遵循择优聘用的原则,考核内容由才艺展示、课堂试讲、现场问答三块内容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特长展示30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现场问答20分(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二)考核要求
1.技能考核的内容考生可自选,可以是器乐、自弹自唱、唱歌、舞蹈等,考生自选一项进行展示,满分为100分,展示时间为3分钟以内。
2.课堂试讲: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准备时间为30分钟,现场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现场问答:采用面谈的方式,回答1—2个相关的问题,满分为100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招聘期间若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入围对象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8367817163(戚老师)
温州市第十九幼儿园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