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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4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4-10-31 17:10:02

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05年7月,其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陕西师范大学艺术系,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发展学院之一。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4年我院获批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招生方向,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音乐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1年舞蹈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2年,学院音乐学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第二级认证。 2023年获批欧洲音乐史专业博士招生方向。

2024年下半年,学院拟常规补充(引进)教学科研人员3名,引进高层级人才数量不限。

二、招聘条件

1. 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三、2024年人员补充计划

学科

专业或研究方向

学历要求

补充类别

数量

音乐与舞蹈学

艺术学理论(含美学);

音乐与舞蹈史论;

乐舞教育理论研究;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博士

常规补充

3

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补充要求:

1.具有中小学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2.对于从中学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3.对于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修订组专家、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育部各类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按照学校安排,2024年人员招聘工作统一在“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内完成,应聘人员需在招聘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招聘系统地址为: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操作说明见:http://rsc.snnu.edu.cn/info/1036/4719.htm。系统填写完成后,同时将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yyxy@snnu.edu.cn,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及应聘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五、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

2.附件材料:

请将以下附件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1)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

(3)获奖证书;

(4)项目批件;

(5)职称相关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六、时间安排

本轮招聘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8:00;考核时间:2024年11月14-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魏强029-85310512

韩凯029-85310111

邮箱:yyxy@s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