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拟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标注日期为准)。
二、资格复审形式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人员需按照本公告中明确的资格复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xdxrsc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经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和资格复审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本硕博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认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需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5.对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交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书面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本公告明确的资格复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由报考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联 系 人:马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951-6660160 0951-6660053
附件: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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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2024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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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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