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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4-10-31 10:53:02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昆都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数量和方式

结合昆都仑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实际用人需求,拟引进昆都仑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学14个学科高层次和紧缺急需教师共计310名(岗位表详见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为赴外引进与专场引进相结合,拟在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考点,返包后视情况赴包头师范学院实施专场引进,包头师范学院毕业生只可参加包头师范学院专场引进。

二、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5.学历学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指2025届,以下略);

(2)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8所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拥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包头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本地专场引进);

(5)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需为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6.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往届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昆都仑区政府官网、红色昆都仑等平台及高校校内就业网发布引进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赴有关地区高校线下报名与线上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线下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下午17:30。

报名地址:通过登录昆都仑区人才引育信息化平台http://203.57.28.219:86/index/Index/wskw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引才分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第二站:陕西师范大学、第三站:西南大学、第四站:华中师范大学、第五站:浙江师范大学、第六站:内蒙古师范大学六个考点依次开展人才引进。本次引进实行岗位递减制度,上一考点招满的岗位不再作为下一考点引才岗位。

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点只设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其他考点不设置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点。

具体行程安排及考试场所另行公告,请持续关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及相关高校官网公告。

(三)资格审查。无论线上报名还是线下报名人员均需在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负责实施。

报考人员需准备材料:

以下材料均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按照下列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1.《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或提供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生提供);

7.普通话证书;

8.报考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同意报考(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材料;

9.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10.《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

1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须带到面试现场)。

(四)面试资格确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岗位报考比例未达到3:1的比例应当予以取消或者核减岗位,对确需引进的紧缺急需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请示市委人才办后,适当调整引进人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以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

(五)面试。面试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可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划定最低分数线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最低分数线定为75分。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生放弃入围的,现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成绩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红色昆都仑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红色昆都仑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列编聘用等手续。

四、试用期、服务期等事项

(一)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其他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将违约情形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全程监督制度。引进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资格审核主体要高度负责,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诚信制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如发现考试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昆都仑区组织的各类考试。

(四)全程审查制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在引进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人才引进期间需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事宜,将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2-5225115

黄老师:13754123663

朱老师:19284726955

章老师:13947248131

监督电话:0472-5225117

0472-2212380

0472-5990202

附件1: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附件2: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