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堂岗位招聘设置及人数
厨师1名;从业人员2名。
二、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管理安排;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高中文凭以上,大专文凭以上优先。
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从事厨师工作满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烹饪能力。有一定的成本核算能力,有学校食堂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员工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基本的食品卫生安全常识;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本县户籍人员、学校附近或本地区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成员、退伍军人。
三、工资及待遇
(一)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人员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为厨师3500元/人/月,从业人员2700元/人/月,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以及发放渠道按原编外人员标准执行。人员聘用时间、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缴纳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二)寒暑假正常发放,同时发放4-10月份的高温补贴,每月300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受理人员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六点止。
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提蒙初级中学办公室(提蒙乡提蒙中心大道1号)。
(三)受理人员:钟老师移动电话:17330934199
(四)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待定(以电话通知)
五、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资料
应聘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县级医院以上无传染疾病证明、食品卫生健康证明等优先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还)。
六、公开招聘方法
(一)采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进行;
(二)应聘厨师岗位,实际操作能力入围者按照1:3,前3名进入面试;
(三)应聘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入围者按照1:3,前6名进入面试;
(四)按照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数和面试测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1名厨师和2名从业人员;
(五)测试结束后,拟定聘用的人员应到陵水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七、附报名表
附件1
八、咨询电话:
苏老师 联系电话(13907613919)
何老师 联系电话(18089728858)
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初级中学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