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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体检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府     2024-10-31 17:00:02

2024年8月厦门市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从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1名考生进入体检(详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携带材料

1.集合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

2.集合地点: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7号楼25楼。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现金约800元或本人银行卡,多还少补。

二、注意事项

1.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10月31日晚20:00以后禁食、禁水,11月1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采血、B超等检查前须空腹。尿检应在B超后进行,排尿后方可进行妇科检查。

2.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存在上述情况的,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特殊行业或岗位有相应体检标准可另行要求。

4.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

5.考生必须准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存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未到场签到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6.考生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附:2024年8月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2024年8月厦门集美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