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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庆市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来源: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     2024-10-31 18:02:02

为进一步激发全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关于“乡编村用”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安庆市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详见《2024年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在大观区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 目前担任大观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7.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以上涉及任职年限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

1.不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人员;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征求纪检监察、意识形态主管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公安等部门意见被“否决”的人员;

8.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或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聘用)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办理聘用手续前。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申报加分、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8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大观区人社局1407办公室。

3. 报名材料:(1)《2024年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受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任职文件复印件;(6)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

4. 资格审查:《2024年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须由报考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形成有效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专项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与申报加分

1.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有关知识和写作能力等。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加分申报:对在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个人获得省、市、区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个人现任省、市、区级“两代表一委员”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同一年度同一类别表彰按最高级别认定,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由报考人员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个人加分申请并提供获奖表彰原件,由乡镇(街道)审核把关并报区委组织部复审,审核通过的在大观区政府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申报加分时间为11月7日—8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接收加分申报。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5日(8:30—12:00,14:30—17:30),由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观区人社局14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在大观区政府网(http://www.aqdgq.gov.cn/)公布笔试考试成绩与排名情况,面试的入围人选按规定确定。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

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大观区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含加分)×0.5+面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由区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工作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大观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入编和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乡编村用”人员聘用为乡镇(街道)在编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本公告由大观区委组织部、大观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大观区政府网(http://www.aqdgq.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55-5502515(大观区委组织部)

考务咨询电话 0555-5502674(大观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6-5502566(大观区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大观区“乡编村用”面向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中共大观区委组织部

大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