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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蒙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笔试及复审公告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2024-10-30 16:47:41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兴安盟蒙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笔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笔试、资格复审由兴安盟蒙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2024年11月3日9:00-11:00 ,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计划表上发布的笔试内容(具体内容详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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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地点

(1)兴安盟人民医院医学模拟中心(医生、护理岗位)

(2)兴安盟高级技工学校(财务岗位)

3.考生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入场参加笔试,请自行携带黑色签字笔答题。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11月4日在兴安盟蒙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5日8:30至17:00,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兴安盟蒙医院门诊4楼会议室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6)计划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需提供在职证明及在岗期间的工资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7)一张2寸蓝底照片。

4.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审核单位。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2024年兴安盟蒙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2-8217388 (行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0482-8283380 (纪检办公室)

兴安盟蒙医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