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按照《锦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时间、医院
1.体检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体检医院:锦州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在体检当天早上7:30到锦州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锦州市中心医院医技楼(4号楼)大厅)集合。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黑色签字笔、固体胶水。
3.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漏项。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日晚22:00后不进食、饮水。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女士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及束身内衣;不宜佩戴金属项链、耳环、手镯等饰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常规检查及妇科检查,请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待月经完毕3天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及哺乳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相关提示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保证睡眠,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锦州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xls
锦州高新区组织统战人事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