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招聘工作安排,现将专利审查员体检考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自收到体检通知的5天内。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由收到体检通知的考生自行前往本人所在地的三级医院或者大型体检机构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已通过邮件发送),如不确定体检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可与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联系。
(二)在体检过程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如有意隐瞒疾病或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前晚10点后禁食禁水,当天早晨须空腹;体检前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不要熬夜;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四)体检后进行考察,考察意见由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考察意见应包括党组织生活情况、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附件:体检名单(1).xlsx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