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核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人选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第一阶段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7日。后续有岗位需要递补的,为第二阶段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复审人选须提交以下材料:
1.《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原件,下载后打印,在“考生签名”一栏签名确认。
2.《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可放宽到体检前一日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并提交书面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并签名按指纹。
6.考生提交材料若存在不足,应配合提供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提交方式和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本次招考方案中的《2024年度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资格复审人选未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复审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选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以双学位、双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或者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的电子注册信息。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10月31日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果未接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通知,请考生主动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询问复审相关事宜。
5.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执行。
温馨提醒: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以免耽误资格复审或错失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期间,可能会有部分考生因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资格等情形,请各位候补考生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以备递补。
附件:
1.2024年度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