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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谈考核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10-30 10:58: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40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面谈考核

(一)面谈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

报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3区234会议室。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50前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谈考核方式

面谈考核时间为每人3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科研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参加面谈考核的人员顺序,当天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谈考核考场答题时只报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

面谈考核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报考人员通过PPT进行10分钟自我介绍(主要介绍个人教育经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第二阶段报考人员对3道题目进行作答,时间为20分钟,每题用时由考生自行分配。

(三)考官构成

根据引进岗位和进入面谈考核人数,设立1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谈考核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谈考核成绩经工作人员(监督员、记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进入面谈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引进。

二、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省数据资源局官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由省数据资源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数据资源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严格遵守面谈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551-62999640(省数据资源局人事处)

0551-62999058(省大数据中心)

0551-62999973(省数字江淮中心)

监督电话:0551-62999729(省数据资源局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