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号
电话:84236590
联 系 人:贾建庚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