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办公室(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实小路139号)。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
附件: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1个月内);在双流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备注: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证件,由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半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聘用。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2024年11月5日14: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第二会议室(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实小路139号)。
五、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双流人才网(www.slrc114.cn)进行公示。
(二)入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人员考察。由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及考察,递补不超过3次。
(五)试岗。原则上在招聘岗位试岗不少于7天。因本人原因无法试岗或试岗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试岗,递补不超过3次。
六、公示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经试岗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双流人才网及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试岗及公示,递补不超过3次。
(二)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人员待遇请咨询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028-61959518
监督电话:028-67043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