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
愿意为残疾人线上购买成品类基本型辅助器具搭建电子商城,提供补贴资金垫付、物流配送、协调供货商开展售后适配等便捷服务的电商。
二、合作内容
(一)为符合条件的四川省残疾人提供完善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成品类)选购平台(辅助器具电子商城),提供《四川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以下简称“《补贴目录》”)内所有成品类基本型辅助器具种类。
(二)为残疾人提供线上查看辅具信息、产品选购、在线支付、补贴资金垫付、物流配送等服务,协调供货商开展产品装配适配、售后质量保障等服务。
(三)通过API接口与辅具补贴精准管理平台的开发运营企业合作,建设基本辅具补贴对象信息库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报销数据推送系统,为残疾人线上选购(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和资金报销提供便利通道,实现与签约残联对账功能。
三、合作时间
以三年为一个合作周期,实行动态调整。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继续开展下一个周期的服务。
四、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及2021-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4.参加本次合作伙伴公开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二)服务能力:1.具备自有电子卖场销售平台(以下简称自有销售平台,网站域名与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标明的网站一致),自有销售平台具备产品介绍、购物车(袋)、评价、物流等功能。如证书、资质等登记主体与合作方主体不一致,合作方主体和该证书、资质主体须属于同一总公司或同一集团公司,需同时提供关联关系证明。2.自有销售平台须向社会公众运营3年及以上。3.有类似项目案例的优先,即响应人有将其网络购物平台与大型央国企(至少为省级地区公司及以上)、世界500强企业集团或政府、事业单位的电商平台对接合作的业绩(需提供近三年合同或协议证明文件)。
(三)保障能力:1.具备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对象购买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至少3个月的补贴资金垫资的能力;2.具备货源保障能力和质量控制方案,具备良好的质控、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体系,能够通过物流将基本型辅助器具按时送达残疾人手中,能协调供货商进行装配、适配服务,不得另收费用。
五、不作为合作对象的情形
(一)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方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方参加本项目的合作。
(二)不接受与联合体的合作。
六、合作方承诺提供服务内容
(一)必须有成熟的电商技术、覆盖四川全省城乡的服务网点、优质物流、客户服务团队、安全金融服务、完善的电子商务管理,为该项目配有专门负责的项目组人员、客服人员,残疾人购买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应具备技术手段保证质量和物流到位,接受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开展辅助器具产品质量抽查。
(二)以自有销售平台为基础,根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要求建立四川省残疾人基本型成品类辅助器具电子商城,为审批通过的残疾人提供优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物流配送及使用建议。根据《补贴目录》,设置产品技术参数、使用说明、售后服务、评价等。提供符合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标准及以下的产品,且同种基本型辅助器具可供选择种类不低于2种。提交响应材料时,《补贴目录》内同种成品类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标准内可供选择产品不低于2家的占比至少达到30%,辅具补贴精准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后占比达到70%,一年后达到100%。例:电动轮椅补贴金额为2500元,商城必须至少有2个品牌2500元及以下的电动轮椅供选择。
(三)与辅具补贴精准管理平台开发运营公司协商补贴对象共享数据库维护费用事宜,签订合作协议。电商需在四川省残疾人基本型成品类辅助器具专区设置身份验证程序,销售完成后实现订单数据回传,确保各级残联能够准确掌握基本型辅助器具选购情况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四)提供的产品有国家标准的,必须提供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合格报告;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提供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相关的检测报告。响应方提供的电子商城应具备质量控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确定及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比对服务、质量监督抽查服务等,保证供应方提供的产品动态全流程符合相关标准;积极与国家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接,形成畅通的质量管理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受控,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对残疾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制定专门的物流配送措施,能够通过物流及时将残疾人选购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送至申请人指定地点,不得另收费用。制定专门的订单处理及售后服务方案,24小时处理突发紧急状况,及时完成上门退换货、安装保养保修等服务。
(六)提供资金垫付服务,响应方与县(市、区)残联签署结算协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垫付补贴资金,残疾人下单购买时直接减免(或抵扣)补贴资金。订单完成后,需提供正式电子发票及符合《补贴目录》的商品明细,按照与县(市、区)残联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补贴资金结算。
(七)网上购买的操作应简单便捷,积极推进网络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有条件的视力、听力残疾人购买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便利。
七、合作伙伴响应要求
有合作意向的电商,应于2024年11月8日12时00分前将附件《招募递交材料目录》(见附件1)中要求提交的材料壹式叁份,送至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三楼康复处312办公室。联系人:葛老师028-83351261,62300815。逾期送达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八、合作伙伴的选定
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应招合作伙伴的资格条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等指标进行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按得分名次择优选择1-3个电商作为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最终确定的合作电商名单将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进行公示。
九、联系方式
招募单位: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东路6号
联 系 人:葛老师
电 话:028-83351261,62300815
附件:1.招募递交材料目录
2.评分标准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