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经招聘单位发布公告、专家评估认定、体检、考察、公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程序,共有5名同志进入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人选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人选及拟引进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4215873(厅人事处)
0471-4215805(驻厅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11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1010室、806室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