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蒸湘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试综合成绩
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入围面试的28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已经确定,现予公示,具体内容见《蒸湘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一览表》(附件1)。
二、关于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
体检对象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日(10月31日)早上7:00时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船山大道蒸湘区政府机关大院门口集合点名,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逾期未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13名。A1岗位因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且面试成绩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核减选调计划数1个,体检入围对象见《蒸湘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禁毒检测机构缴纳。医院只接受现金缴费,每人需准备体检费650元(每名考生另行准备500元现金,如需进一步检查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前按标准统一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纸质版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进入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
2.建议体检前禁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上8:00后不再进食并休息好,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等不得尾随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已怀孕、月经期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4.当日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
5.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专项检查或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6.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734-8827066。
附件:
2.蒸湘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蒸湘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