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已经结束,现将考试综合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月29日至10月31日)。
三、体检工作安排
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注意事项
(一)对综合成绩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书面提出。为能及时查证反映的问题,反映材料要署上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没有署个人真实姓名的反映材料及超过公示规定时间反映问题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有效投诉视为通过。
(二)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无特殊情况,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三)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体检中拒绝复检、专项检查的,或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等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而产生的名额空缺,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最高替补到第二名)。
(五)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考生自理。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x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