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宜春市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入闱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原则和标准
体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身体条件必须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工作。
三、体检安排
10月29日上午8:00,入闱人员持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到达体检地点,体检地点为宜春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为360元,考生自费。
联系电话:0795-3226161。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清淡饮食,忌饮酒,不要暴饮暴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2.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彩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食,并于早上空腹来院进行体检。进行抽血、彩超、耳鼻咽喉及口腔检查后方进食。
3.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品带上备用。
4.体检前3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需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
5.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时,需憋尿。
6.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戴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及金、银等金属饰品。
7.未婚女性禁做妇检;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及尿检。已怀孕女士及备孕女士禁做X线检查。
附件:宜春市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