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峡江县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公立医院医疗人才结构,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及“玉峡英才”计划,结合我县卫健系统实际,决定面向吉安市外引进名医名专家,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全职入编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下同)。柔性特聘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分类条件
一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省国医名师。
三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2.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3.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在地市级三甲医院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6.国(境)内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引进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严重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列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黑名单的人员、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所引进岗位的情形。
二、人才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采取全职入编方式引进(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已退休人才采取签订劳务合同方式聘用。
(二)引进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7:30前.
(2)报名需提交:①《峡江县县直公立医院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表》(见附件);②近期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JPG版2张;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扫描合并成PDF文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包大小不得超过20M,并以“名医名专家报名+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峡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邮箱(xjwsjzhg@163.com)。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网上报名所提交材料原件(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峡江县卫健委302室),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以及不按规定办理入编入职的,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由峡江县卫健委会同峡江县人社局每月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引进对象的专业方向、影响力、实际医技能力等方面。考核后提出评价意见,并上报峡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3.考察、体检和引进:峡江县卫健委和峡江县人社局对拟引进名师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合格后,报峡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三、政策待遇、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
引进名医名专家的薪酬待遇标准、服务保障与管理考核按《峡江县县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方案(试行)》(峡府办发〔2024〕1号)规定执行。
具体待遇咨询电话:
0796-3673462(峡江县卫健委办公室)
0796-7108195(峡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峡江县县直公立医院引进名医名专家报名表
峡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峡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