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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28 14:39:41

根据工作需要,南明区南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就业困难认定人员或符合就业困难认定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法学专业优先;

2.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熟悉Excel电子表格公式、能熟练操作电脑)。

3.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

二、工资待遇

按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保。

三、报名方式

联系人:潘薛

投递简历邮箱:937026567@qq.com

单位地址:南明区新华路108号富中商务大厦九楼

符合条件者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招聘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

1.应聘人员请先发送个人简历到指定邮箱,简历包括本人身份证号、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户籍地等。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人员;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的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优先安置大龄人员。

4.被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理)。

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