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的人员、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岗位职责
负责做好收发、打印、通知、文件处理、电话接听、物品出入库等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录取: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按照北海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计发工资,同时为受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邮箱、联系电话
(1)邮箱:yhq03@126.com
(2)联系电话:0779-3801229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考核
1.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后,对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者,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本公告由中共北海市银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