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乡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水利管理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脱贫人员和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中峰户籍优先。
(二)招聘条件
1.重庆市户籍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其他单位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4.本人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三、工资待遇
按照每小时21元计算工资(由用人单位据实发放,每月最多不超过48小时)。
四、工作内容
负责中峰村农村水厂管理、水源地(水库、山坪塘)巡查管理、饮水闸阀管网等设施管理维护及水费收取等
五、工作要求
“三保”,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转、保供水安全、保用水户基本饮用水需求。“三会”,会使用管理水泵等机电设备、会使用维护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会维修破损水管和水龙头。“三巡”,巡查水源、巡查管道、巡查设施。“四账”,建立巡查台账、建立运行维护台账、建立加药消毒台账、建立水费收支台账。
六、工作地点:
中峰镇中峰村
七、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30日上午12:0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
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页、增减页、户主页)1份。
(四)资格审查:由镇社保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八、招聘流程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内容:综合工作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公示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天。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峰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3-61260198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