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编办《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使用通知单》(德机编办准〔2024〕43号)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32号)文件精神,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2025年带编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15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位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府芒市仙池路32号。其前身是德宏州民族第一中学初中部,成立于1952年金秋,2007年8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行独立办学。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575人,在岗教职工174人。其中正高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36人,一级教师91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树人以德之本,育人以道之基”为办学理念,“以德为先,遵循规律,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为宗旨,“尚德·笃行”为校训,朝着创建一所真正让社会满意、家长放心、学生喜欢的优质初级中学不断迈进。2015年认定为“德宏州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024年获“德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是全州初级中学的示范学校、窗口学校,全州初级中学校长、教师的培训基地,学校已成为德宏州教育教学改革的排头兵,教师成长的摇篮。多年来,在全省学业水平测试中,优秀率,各科及格率、平均分,全科合格率以及升入普通高中、职高的升学率等指标在全州均名列前茅。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3年、2024年、2025年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正派;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具备班级管理能力,能熟练运用多媒体等教学资源;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24:00,通过邮箱投递材料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云南省高校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或者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邮箱55168204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2.现场报名:
2024年11月8日9:00至18:0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递交材料报名。
3.报名要求:
按顺序扫描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自荐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证明材料;
②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所获得的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获奖证书和其他能够证明应聘人员个人能力的证书;
④由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⑤网络报名提交材料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现场报名提供纸质版材料;
请务必保证提交材料完整、准确,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核测评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测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核测评资格。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考核对象。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其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组织测评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测评时间:2024年11月9日8:30开始,当天结束;
测评地点: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评完成后,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由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免费师范生须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 此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仙池路32号(邮编678400)
联系人:张老师 19908820230;熊老师18306988515(微信同号)
邮 箱:551682040@qq.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DHZMCZ2007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