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主要职责为协助移民管理机构从事边境管控及相关检查工作。
招聘数量:边境管控专职辅警11名。
二、工作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正常工作制,实际工作时间与边检站工作时间一致,周末和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轮班或调休。
工作地点:按工作需要分配至普洱边境一线口岸(通道)。
三、工资待遇
(一)在工作地点提供集体宿舍住宿。
(二)上班期间提供伙食保障(一日三餐)。
(三)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工资:3000.00元/月/人。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00元/月/人。
四、应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45周岁);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特别偏远地区在人员缺编较大的情况下,可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庄,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边境管控专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符合以下条件,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一)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
(二)在职民警配偶;
(三)退役军人;
(四)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五)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六)懂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毗邻国家语言文字;
(七)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边境管控专职辅警
(一)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线路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正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十一)近亲属因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的;
(十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50。
2.报名方式
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到就近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1)、《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录用政审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报考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性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现场报名的,可与相关报名地点人员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先发送《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照片,后续再完善纸质版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
(1)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机关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79号,倒生根公园旁。
联系人:柳警官 电话:18408799970
(2)勐康口岸
地址:江城县勐康口岸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18788526580
(3)龙富分站(江城县)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18987911226
(4)岩脚分站(江城县)
联系人:周警官 电话:13888644926
(5)曼滩分站(江城县)
联系人:冯警官 电话:13577980565
(6)牛洛河分站(江城县)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13577991145
(7)大黑山分站(西盟县)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15087675769
(8)岳宋分站(西盟县)
联系人:顾警官 电话:18387727213
(9)力所分站(西盟县)
联系人:谈警官 电话:15283341894
(10)阿里分站(澜沧县)
联系人:方警官 电话:15911266900
(11)雪林分站(澜沧县)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15825014601
(12)芒信分站(孟连县)
联系人:曾警官 电话:13388790472
(13)勐啊分站(孟连县)
联系人:宋警官 电话:18469642504
(二)资格审查
统一收集汇总报名材料,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政治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体能测试
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等;体能测试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和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正式录入后由单位统一报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要求,对进入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到地方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岗前培训及岗位实训
组织面试、政审、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站培训中心开展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初步确定为拟聘用边境管控专职辅警。
(七)公示
实训考核合格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在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培训合格及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职责要求、工作条件、服务年限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条款,依法签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统一范本书面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报名招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不一致而造成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期间,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附件:1.《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报名表》
2.《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录用政审表》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报考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4年10月23日
本公告由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79-23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