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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的公告

来源: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0-25 15:49:51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公开招录相关信息在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sj.yancheng.gov.cn)及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yc7y.cn)上发布,具体的招录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录岗位表》)。

二、招录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 《招录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6.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8:30—2024年11月1日下午4: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招录单位报名邮箱为:yc7yrc@163.com,咨询电话:0515-81885581。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①《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⑤其他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2.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察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招录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及时联系招录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招录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前,医院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结构化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和结构化面试

1. 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人选:护理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录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护理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得分情况,按笔试占40%、面试占4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得分情况,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拟招录人数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者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1. 研究确定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院党委会员会确定拟招录人员,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备案。

2. 公示

拟招录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 格后正式录用,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用工有关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 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录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被录用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

0515-81885581(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15-88238655(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附件:1.市七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用工人员岗位表.xlsx

2.盐城市第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