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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合同制聘用人员(科研助理)的招聘公告

来源: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24-10-25 09:48:51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武纺大人[202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科研团队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科研助理)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人员;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学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处于执行期内的人员;

5.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系统(https://rszp.wtu.edu.cn/)中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二)报名要求

1.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团队经电话通知通过初评者进行面试(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择优聘用。

(三)考核及心理测试

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四)用人单位考察

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

(五)体检

团队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电话另行通知。身心健康检查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各二级单位网页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的,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补录公示。

(七)办理审批和入职

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内其工资与待遇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修订)》(武纺大人〔2023〕9 号)执行。

2.凡与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01

联系邮箱:1572370728@qq.com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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