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招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二、岗位描述
本岗位用于州劳动权益维护中心,负责窗口劳动权益维护及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与分办等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市东风大道236号,水映华庭小区。
(三)联系人:王群;联系电话:0718-8244450。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就近到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登记照片2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综合测评
具体测评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
依据综合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恩施州就业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按月发放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报名表.doc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