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规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测评方式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的综合测评环节,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人才评价,即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的考察,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引才单位复核方式开展,满分100分。人才评价标准中,设“公共评价项目”和“岗位个性评价项目”,公共评价项目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定,岗位个性评价项目由引才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特点自行设定。通过人才评价表方式完成打分。
(二)面试,即对报名人员职业素养、思维逻辑、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满分100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引才单位参与。
(三)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综合测评得分(满分100分)。
二、综合测评程序和要求
(一)人才评价程序和要求
1.报名人员自评。按照《关于公布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初审情况的公告》,请此次符合报名初审人员,对照本岗位《赤峰市“绿色通道”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于11月1日12时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评价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评价表》的,视为放弃资格。各引才单位邮箱地址见《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2.引进人才单位复核。各人才引进单位接收《评价表》后,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于11月7日12时前,汇总本单位全部人才评价得分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报名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发布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
(二)面试程序和要求
1.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人才评价结束后,根据人才评价得分,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按照1:3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参与人才评价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开发布。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下旬进行(时间以公告为准),公告另行发布。
3.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综合评测结果的运用
综合测评结束后,按各单位报名人员综合测评得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安排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测评得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赤峰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赤峰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等3家引才单位的综合测评方式、实施步骤等由引才单位自行设定,以具体公告要求为准。
(二)凡在人才评价自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我市任何人才引进岗位。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人才引进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476-882016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附件:1.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绿色通道”人才评价表.zip
2.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docx
中共赤峰市委组织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