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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抚远人民医院     2024-10-23 17:12:41

 抚远市人民医院建于1947年,是抚远市及周边地区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的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全市的医疗卫生中心、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各类传染病收治的定点医院。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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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卫生事业。

3、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根据岗位需求提供相应证书。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药物过敏史,服从医院安排,能够坚持临床一线工作。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各级别职称证、执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籍)认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现场报名。

2、材料审核: 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及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有技能操作考试的专业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成绩占30%。

②.无技能操作考试的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面试:面试考核从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考试合格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给与相应生活补助,试用期满后,能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方可聘用,聘用后享受医院聘用职工同工同酬工资待遇。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抚远市人民医院七楼人事科(抚远市正阳路323号)

咨询电话:0454-2126296 郭老师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