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医院发展步伐,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固安县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选聘62名使用控制数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择优选聘。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固安县卫健局负责全程指导,由固安县总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固安县总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2名使用控制数管理的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岗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固安县总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3)。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4日至200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卫生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选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0月24日。
(三)其他条件
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及以后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由县总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审批备案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10月24日-31日,通过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固安县总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1.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4341
2.报名时间:10月25日9:00-31日17:00。
3.审核时间:10月25日9:00-31日18:30。
4.交费时间:10月25日9:00-11月1日12:00。
5.开考比例: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须同意《诚信承诺书》(附件2)后方能“提交审核”。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上传相关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
(3)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6)报名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电子照片要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和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交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交费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费1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面试前资格复审
11月14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1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其他一律无效。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1.11月20日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11月23日,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法:根据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及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对各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4.面试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以选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核)。对报考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六)考核
11月27日,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固安县总医院网站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下载《固安县总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核表》。
11月28日-12月5日,由固安县总医院县或卫健局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体检
12月7日在报名网站和固安县总医院网站公布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考生做好体检准备。
12月8日-9日,由固安县总医院统一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及固安县总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工作人员,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同意、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就业、流动、工资、档案、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固安县总医院(固安县人民医院、固安县中医院)工作期间纳入控制数管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或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不能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公告发布后,因特殊情况,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需要调整的,调整通知会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及固安县总医院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本《公告》由固安县总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316-2525985
(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
附件:
固安县总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