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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赴市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医学类人才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10-24 17:11:12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赴市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医学类人才公告》,我中心即将开展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重庆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赴市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医学类人才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博士、正高级职称可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北京站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27日(星期天)12:00—14:50。

2.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逸夫楼209报告厅。

3.联系人:秦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15723488226。

(二)温州站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12:00—14:50。

2.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生物医药科研楼南侧广场。

3.联系人:秦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15723488226。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的材料均为复印件,同时原件现场验审。考生必须按照以下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进入面试程序的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会相应取消录用资格。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奖惩情况、详细工作学习经历、发表的文章、承担的课题项目等)。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实名注册,打印毕业学历信息,带有二维码的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原件(“有权管理单位意见”栏需所在单位和有权管理部门盖章);

(四)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规培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执业证书等(以上证书如有遗失请尽快通过官方渠道补办);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和佐证材料(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1.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及专业或岗位相关性证明,劳动派遣公司所开具的证明必须写明具体被派遣单位及从事的岗位;

2.佐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所有工资明细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非编人员及企业人员需劳动合同,或所有工资明细单(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由人社局官网查询打印的明确注明缴费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注明的缴费单位与合同或证明不一致的,则提供关联性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公示公告人才招聘栏,并保持电话通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请于10月25日18:00前回复以下信息至15723488226.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回复:“岗位+姓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回复:“岗位+姓名+不参加资格复审”

3、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的面试。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