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新院区建设需要,现组织招聘编外自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届毕业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含合格证明)的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含合格证明)的时间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往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4年10月2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术型硕士可不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3.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时间统一计算节点为2024年10月23日;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详见《济南市口腔医院招聘编外自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
2.报名方式:向指定邮箱(jnskqyyzzrsk[at]jn.shandong[dot]cn)发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报名表(附件下载);
(2)居民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术型硕士除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
(6)报考口腔临床岗位需提供证明专业方向的材料,包括:毕业论文、导师简介,有学校证明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7)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也可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邮件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报名材料按照顺序全部合并为一个PDF。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考信息后,医院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通过人员将会以邮件等形式反馈考生,请应聘人员报名后随时关注网站和邮箱信息,不再单独通知本人,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者,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工作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对于符合卫生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引才条件的人员,可支持申报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有关考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将后续通过医院官网发布,请应聘者自行关注查询,应聘者请不要更换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并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网站及邮件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
3.咨询电话:0531-8626198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13:30-17:00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