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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博爱县人民政府     2024-10-23 17:22:02

根据《博爱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大道西段188号综合办公楼西配楼)五楼506房间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260元/人,需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缴费。

所有考生务必保持本人网上报名填写手机号码的通信畅通。递补过程中,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无人接听、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妊娠期的考生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体检前应事先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考生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舞弊行为,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取消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6、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含1、4规定情况)。

7、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博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