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林业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港南区林业局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无不良记录,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林业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或法律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团结同志,言谈举止得体。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有机关公文起草及其他政务类文稿的素质、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到现场填写);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携带原件备查);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地址:港南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205室)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林业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港南区林业局邮箱(gnlyj2020@163.com)。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港南区林业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港南区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依法缴纳五险,差旅补贴按港南区现行标准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南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332020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