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建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
2.人数:2名
3.要求:
1.18岁—28周岁以下男性(报名时年满18周岁),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在部队期间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律,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年薪不低于5.5万元,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付给,享受5险1金。
四、工作地点:建阳区
五、签约方式: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六、应聘方式
1.报名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塔前路110号,联系人:郑女士电话:18950614562。
2.人力资源公司地址:建阳区童游街道嘉禾北路436号(建阳区零工市场),联系人:小李,联系电话:5811580
3.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一寸彩照一张(近期免冠)、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有的话需提供)及复印件、银行征信报告原件、其他需提供的资料,如学位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报名截止:招满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