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浦头镇2024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为做好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浦头镇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江都区户籍,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纪律意识强,不擅自行动,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政府公职人员(包含村、社区工作人员、队长、组长)及相关家属(包含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女婿、儿媳)。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浦头镇苏购超市对面为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2、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21日起。
3、所需证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证件照1张、《浦头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张(附件1)。
4、咨询电话:0514-86422861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报名者自身情况,经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合格后择优录用。
2、工作地点及内容
根据浦头镇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需要到相关村、社区,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
3、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相关村、社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工资不低于江都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期间办理意外险(自行缴纳)。
4、协议用工时间:1-6个月,具体由村、社区与录用人员另行商订,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