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城镇职工、居民、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着周边地区10多万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患者的诊治及危急重症抢救任务;承担着乡村医生培养、医学院校实习带教等任务;承担着院外急诊急救和突发性灾害事故抢救、双向转诊等任务。医院荣获省级园林单位、市文明院落、市平安示范医院、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市工会工作优秀单位、市无偿献血优秀单位和市卫健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医院现有职工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7人、中级职称177人。医院获批病床350张,实际开放病床382张。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设备先进,开设了内分泌科(市级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儿科、康复医学科、介入室、骨科、普外科、泌尿外科、神经(脊柱)外科、妇产科、血液净化科、ICU重症监护室等特色专科。医院拥有飞利浦60排CT、GE数字化平板血管造影机、1.5T磁共振、西门子心脏彩超、奥林巴斯腹腔镜、美国产关节镜、德国产椎间孔镜、韩国奥思托骨密度仪、美国产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日立全自动生化仪等大型高档医疗设备。
我院秉承“敬佑生命、为医精诚”院训,始终坚持“中西融合、医术求精、服务求优、收费求廉、环境求美”的办院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报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批准,报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报考具体条件详见《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报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5.现在本市其他市直医疗机构工作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人员;
6.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在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日。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考人员统一至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由人事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监督组复审。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1寸同底免冠半身彩色近照报名;现在本市其他市直医疗机构工作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4.2024年度完成规培的医师报名时末取得规培证书的需所在规培单位提供证明。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地点、时间:待定(具体见准考证)。
2.命题制(阅)卷:请有关专家或第三方命题制(阅)卷。
3.考试内容:报考岗位对应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4.开考条件: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才可开考,如人数未达到开考标准的急需紧缺岗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面试
1.地点:机关三楼会议室
2.内容:从仪表、表述、专业、学习、特长爱好等方面综合考评。
3.评委及工作人员:待定
(五)综合成绩确定
所有招聘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理论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汇总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没有达到竞聘条件的岗位(如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只有一人报考的)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对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医院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或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九)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试用期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一)其他事项
1.应届规培生(本年度内)未如期取得规培证书的不予录用。
2.此次招聘如有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递补总次数不超过2次。
3.此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果应聘者录用入职后一年内离职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同岗位依次补录,补录不超过2次。
4.本次统一招聘未招满的紧缺岗位,常年接受意向报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加强招聘各环节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招聘公平、公开、公正。
2.招聘考试相关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招聘实施方案程序和依法依规办事,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招聘工作不出问题。
4.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凡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存在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必须及时向组织说明、主动回避。
5.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况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6.对有弄虚作假、考场作弊、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在本院再次参加招聘考试,并上报市卫健委和驻委纪检组。
联系人:陈春来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6524227(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8-6524217(医院纪委)
附件: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娄底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