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在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综合类56名、教育类10名(备案员额)、医疗卫生类29名(备案员额)。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设置详见《铜仁市万山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岗位招聘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0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市统一选派到万山区服务满两年及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项目人员”)。
5.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驻万部队随军家属”的岗位,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截止2024年10月20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铜仁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为截止2024年10月20日仍在万山区服役的随军家属。
6.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截止2024年10月20日在万山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连续任职满3年且至今仍在职的。
7.限铜仁市或万山区户籍(生源)的部分岗位,本市、区户籍限于2024年10月20日及以前在铜仁市或万山区登记入户;本市、区生源条件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铜仁市或万山区。
8.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10.定向招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毕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
11.报考教育类的岗位,所学专业需与所报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相一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截止2024年10月20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万山区工勤人员除外)。
9.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4年10月20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4年招聘已签约的)。
10.现役军人、在校生及2024年不能毕业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3.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调减、取消的岗位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进行公示。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7:00期间进入http://trws.pzhl.net/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考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第三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30日12:00。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招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2024年10月29日17:00至10月30日12:00期间,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但不得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报名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为拟笔试人员。
仅招聘1名工作人员的岗位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上公示,该岗位报考人员向“区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岗位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改报而需要退费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7日9:00至11月9日9:00期间进入http://trws.pzhl.net/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开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1.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类别代码为11。
2.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类别代码为21。
3.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类别代码为3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09:00-11:30
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公告。考生进入考点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公布。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1份。
3.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在万山区服务期间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满两年的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三支一扶”人员由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万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出具。
5.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驻万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随军家属”考生,需提供团(县)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万部队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考生,连续任职满三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文件并出具报考证明,经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交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出具的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出具的报考证明,经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报考,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街道)和区委社会工作部经办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公章。符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连续任职满三年及以上且仍在职的证明。
7.本区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限户籍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请报考人员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核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区招聘办”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另行通知。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作加试(加试方式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考察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报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三、选岗
涉及选岗的,由“区招聘办”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选岗,以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岗,确定工作地点。
十四、备案聘用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对报考人员进行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区招聘办”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在万山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大专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和《专业代码(研究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三)本《招聘简章》由“区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若有变动,相关信息将在“万山区人民政府网”(www.trws.gov.cn)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五)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监督电话:
0856-3523014(万山区纪委监委)
附件:铜仁市万山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