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蜀山镇、开城镇、红庙镇、福渡镇、高沟镇等5家卫生院请示要求,依据无为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无为市退出村医返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2021〕22号)和《无为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卫基卫〔20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同意以上卫生院聘用/返聘6名村医到卫生室执业,现予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监督电话:0553-323100、2323120
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