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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

来源: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4-10-17 17:04:12

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10月,前身为慈城联合诊所,先后更名为慈城乡镇卫生院、慈城镇医院、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集医疗、预防、康复、健康教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层医疗机构。

新院区占地面积约184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198平方米,分急诊、综合门诊、住院部、健康管理中心、行政楼5大区域,设有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科、健康管理中心、预防保健、孕产妇保健、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等临床科室,住院部设有康复病区,综合病区,外科病区等3个病区。医技科室设有检验、放射、超声、内镜中心等辅助检查科室,配有进口西门子32排CT、数字化DR、进口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双能骨密度仪、三维彩超、十二导联心电图、血凝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等现代医疗设备,还设有高级层流手术室。可满足辖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康复需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服务覆盖慈城镇35个行政村、10个社区,服务人口11.16万,下设卫生服务站22个,家庭医生巡回工作室11个。

医院因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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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

(二)岗位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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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核

3.考试(面试)

4.体检

5.公示

6.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10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二楼综合办公室(慈城镇西门外路299号)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574-87591290

3.所需资料: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备案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2张。现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公示、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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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和办法

1.组织健康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告示由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