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玉溪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川区妇幼保健院实际,现将我院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数 |
学历 |
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
护理 |
8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刘雯静 |
0877-6186111 18206790743 |
有护士执业证书优先考虑 |
2 |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
医学检验 |
3 |
中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
刘雯静 |
0877-6186111 18206790743 |
有相关执业证书优先考虑 |
3 |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
药剂 |
1 |
中专及以上 |
药学相关专业 |
刘雯静 |
0877-6186111 18206790743 |
有相关执业证书优先考虑 |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且非市场主体(社会组织)法人、负责人、监事、中级管理人员;
(四)未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云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就业见习补助条件。
三、报名及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起报满为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携带:1.身份证;2.毕业证;3.户口本;4.就业失业登记证;5.就业推荐表原件;6.与报名岗位有关的执业证、资格证;7.无经商办企业证明:“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截图;8.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宝凤路8号(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4楼人力资源办公室)
(三)考核录用
用人单位考核后决定作为见习人员的,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按就业见习协议履行双方职责。在招聘期内招聘岗位录用满额为止。
四、见习期限:5-12个月,具体见习期限由用人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但不能少于5个月。
五、见习待遇
发放生活补助1920元/人/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1份。
六、相关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证明材料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在应聘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