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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来源:漠河人民政府     2024-10-15 16:09:31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告》关于加分政策的相关规定,现将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参加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8日(周五)上午8:30—11:00

地点:漠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漠河市金沟街2号)

二、现场审核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项目生员需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治理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村两委成员需提供组织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地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具有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私企)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地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以上先后顺序将材料提前排序并在每页右上角签署姓名,以便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仅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审核,其他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待笔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3.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考试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7-2885690

(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漠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