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恩施高中拟于2024年10月25日赴华中师范大学开展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拟招聘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共招聘6名。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选择任一方式,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线下报名的应聘人员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步进行,现场反馈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2:00,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2:00。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线上报名提交后,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的结果,在报名期限内因资料发送不完整需补充资料的,补充资料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4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视作报名无效。
(2)线上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选择线上报名时,提供《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证明学习能力的在校表现材料,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190378924@qq.com。
2.线下报名
(1)线下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09:00-14:00
(2)线下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团委A410会议室
(3)线下报名所需资料:《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证明学习能力的在校表现材料。
3.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00-14: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团委A410会议室
(3)提交资料:《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证明学习能力的在校表现材料的原件。以上资料现场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4.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只需选择一种。线上报名的以线上报名信息为准,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线下报名的应聘人员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步进行,现场反馈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理性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专业等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择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相应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3)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5.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组织测试
1.测试主要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10的增加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测试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成绩及测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
3.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合格线,未折算的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测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25日下午14:30开始,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组织体检。根据参加测试的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成绩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
(四)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恩施高中和恩施州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并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恩施高中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备案材料经恩施州教育局审核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和备案。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七)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恩施高中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依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拟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5.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八)聘用管理。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等人事管理手续。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5年承诺协议,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恩施州教育局、恩施高中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组织实施好专项招聘工作,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现有相关规定执行。
恩施州教育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附件1: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2025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