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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利川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利川市公安局     2024-10-17 17:06:51

因工作需要,利川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8名,岗位设置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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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辅助人民警察从事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二)限利川市户籍或在利川长期居住的外地居民。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形端正,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或其他原因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的。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考生自愿报名,按照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利川市公安局(滨江南路2号)八楼802办公室

报考资料:

1.考生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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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中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需到毕业学校开具相关学历证明,并盖鲜章。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获相关表彰奖励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生扫码进群。

(二)笔试

笔试时间:10月25日。

笔试地点:市公安局三楼报告大厅。

笔试命题范围及分值:满分100分,主要是时事政治、社会热点、基本法律法规等。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职位计划数、参加笔试人数和笔试成绩综合确定,在面试前予以公布。

(三)面试

笔试合格人数不高于职位计划数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高于职位计划数的,按照职位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10月29日。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评价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加分情形:为充分体现优先招聘优秀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原则,对以上人员获得表彰奖励的适当加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一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见义勇为人员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4分,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在大学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一次加1分,以上人员在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公示:根据笔试成绩(占比40%)和面试成绩(占比60%)核算综合成绩予以公示,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详见附件2)执行,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的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1000米(女子800米)跑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测评时间:10月31日。

测评地点:待定。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群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各辖区派出所完成,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

(七)人员递补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中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次招聘成绩至下次招聘前有效,公安局在这期间出现辅警岗位空缺,可从中补充。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情况、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川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含节假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符合转正条件者继续履行合同,不符合者解除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未满1年的,所配发的服装费用由应聘者自费承担。

五、待遇保障

(一)享受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就餐、服装等。

3.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等国家规定假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利川市公安局请销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

4.享受市局从优待警相关政策。

(二)工资薪金

1.薪资:根据《利川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及考核实施办法》实施,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加班工资、生活补助、工龄工资、辅警衔工资、服装费、年终奖、公积金等十部分构成。

2.社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保标准执行。

3.年终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优秀发放奖金,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辅警衔等逐步递增。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现场报名时加入的临时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各项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报名不缴纳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

咨询电话:0718-75551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利川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