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龙岗中心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医务人员的公告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医院岗位需求,采取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岗位设置
拟聘护理类人员1名、药学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医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岗位要求。
4、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聘用岗位
1、龙岗院区护理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东城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学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师资格,有二级医院及以上医院且工作经历满5年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优先录用。
五、招聘流程
1、参聘人员先参加理论考试,再结合医院岗位需求开展技能考试与面试,面试与技能考试可同步进行。
2、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理论考试占比50%,技能考试占比30%,面试占比20%。按照考试成绩得分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六、具体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17:30止;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工作证明材料。
4、报名地点:龙岗中心卫生院新院区行政大楼三楼(党政办公室)。
5、笔试时间和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具体以医院党办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大足区龙岗中心卫生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