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望花区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安置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人数
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
三、岗位设置
招聘人员安排在抚顺市望花区内政府公共服务岗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望花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即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下同)。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5.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贴的优抚对象。
7.烈属。
8.持有三、四级残疾证的轻度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有志于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身体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不按时还贷的、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含股东、合伙人、负责人)、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5.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情形。
7.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午8:30--11:00 下午 13:00--16:00。
(二)地点:望花区人社局 308 室(望花区科技街中段3号)。
(三)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以及与就业困难类型相符的身份要件。
六、岗位待遇
1.岗位补贴标准为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月(标准随抚顺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2.实行全日制工作制,法定假日、请假制度等参照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认定合格者,通过面试择优录取,由用人单位聘用。人社局负责信息发布、组织面试、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零就业家庭成员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根据相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存续期间如应聘者的应聘条件发生改变,不再符合困难人员标准时,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望花区人社局
024-56658962
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