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长葛市户籍或常住我市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基本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会基本办公软件操作。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设置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10月14日至1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七类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葛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进行就业登记。
五、岗位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招聘对象,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