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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2024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来源:确山县人民政府     2024-10-16 11:52:4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补充县直医院急需医疗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水平,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驻发〔2016〕14号)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使用正式编制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充实县直医院,以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工作需求。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编制空岗补缺的原则。

(二)坚持实际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对象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确山县人民医院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10名。

(二)招聘对象。本次招聘对象为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硕士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实行分类(A类、B类、C类)招聘政策。其中A类为国家双一流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专业学位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建设学科专业);B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C类为普通高等学校一批录取的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为全日制本科起点(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无违法记录。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0月31日17:00

(二)报名地点:确山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携带材料:

1.个人简介;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按学科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査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卫健体委配合,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确山县人民政府网。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新招聘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12年(含试用期)。

(二)待遇。新招聘落户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分类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A类人才免费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一套,给予30万元安家费。人才公寓在12年服务期限内享有居住权。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单位工作的,住房产权归已所有,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B类人才免费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一套。人才公寓在12年服务期限内享有居住权。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单位工作的,住房产权归已所有,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C类人才给予 10万元安家费。

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安家费分年度发放。A类人才安家费分6年发放;C类人才安家费分3年发放。招聘的医疗卫生人才在子女入园、入学,就医,夫妻一方随迁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八、有关要求

(一)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是我县发展高质量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确山县2024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过程要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操作,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三)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组织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分配安排的一律不得录用。

(六)本公告规定的相应招聘资格条件和优惠政策在新的政策出台前长期有效,本次集中招聘结束后凡符合本公告招聘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校园招聘、招才引智活动和到县卫健体委报名等方式进行单独招聘,具体岗位由县卫健体委核定。

未尽事宜由确山县2024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招聘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报考者可登录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确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附件:1.确山县2024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确山县2024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doc

确山县2024年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工作专班

2024年10月16日